今年以来,阆中市司法局河溪司法所以“夯实基础、健全制度、提升水平、摸排调处”四项举措,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辖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效果良好。 把落实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夯实调解工作基础。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所长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确保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健全人民调解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按照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在全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查自纠活动,达到人民调解工作“五落实”、“六统一”,形成环境人性化、办公规范化、程序标准化的统一模式,建立健全调解定期排查、纠纷登记、复杂、疑难纠纷逐级上报、调解回访等工作制度。 强化人民调解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根据目前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普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件的需要,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业务培训的同时,还并利用每月例会,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加强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促进春种夏收。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查、周上报制度,做到排查到位,不留死角,预防到位,守土有责,调处到位,不留隐患,宣传到位,群众满意。 上半年,河溪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纠纷排查18次,预防纠纷108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1件,调解成功5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调解兑现金额625万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8件。
编辑/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