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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一村主任租农地办企业 工厂倒闭后沿路建成门面房

文章来源:读讯网  作者:   2015-07-19
    肥沃的庄稼地被当作“坑洼地”征收给村民杨克忠办“炼油厂”,因没有任何手续而被国土部门叫停,此时,该马街居委会主任方殿榜“慷慨解囊”,以个人名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给杨克忠使用,令村民们感到疑惑的是不足三月这厂就此倒闭进而开发成了一排门面房。

  网络上一篇实名举报贴爆出此事后,本网记者辗转联络到举报人,来到阜南县方集镇进行了探访。

  被强征土地建“炼油厂”

  7月10日,53岁的张敏(化名)站在自家田边,心痛不已:“14年多了,看着眼前别人盖得成排的门面房,看着心里堵得慌!”面对记者,刚从海南回来的张敏疲惫不堪,“时隔一年多,安徽省巡视组来阜南了,我把信访材料提交上去,方集镇政府这才给我回复,内容我并不满意。”

  和张敏一样焦灼的,还有马街居委会的部分农民。

  张敏是方集镇马街居委会村民,一家7口人,承包人系其公公蔡本莆,共计二亩八分地,因他们全家一直在海南打工鲜少回家,所以地一直由其大哥耕种。

  2000年12月,方集镇马街村原书记方殿榜以上马“炼油厂”项目为由,征用该镇西南角(方集中学斜对面)土地,交付村民杨克忠开办炼油厂,据所涉多家村民反映,当时“炼油厂”实际占地大概4.5亩,被征用的土地涉及十多户,其中,张敏家的1.2亩地悉数被征。

  “1999年秋收,大哥突然打电话告诉我,下季子地种不上了,方书记给征收了。”张敏告诉记者,“这样的征收没有进行过公告,啥文件也没有,也没有任何补偿,但因为俺那村支书当时过劲很,谁不服就炼谁,谁也都不敢吭。”

  据马街村民介绍,方集镇党委书记张国良,连同司法所张俊曾就此事回复称,2000年4月,方集镇马街居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三荒四边”的工作安排,将方滨路两侧的部分土地作为荒地承包给杨克忠有偿使用”。

  “那时候地里一直都是种着庄稼,还有很多人的自留地,种的多种蔬菜啥哩,老百姓的眼睛又不瞎”东街村村民气愤的说。

  令村民们更为愤怒的是,这些地被强征后,这“炼油厂”是从事”“柴油”加工,并非用于农业建设,且啥手续都没有,曾被阜南县相关部门多次叫停。

  “炼油厂”不足三月倒闭

  据村民反映,杨克忠建“炼油厂”之初,厂房仅占据小部分,连我们当地的养猪专业户的规模都不及,这样的大项目就架了一个破烟筒,连个像样的机器都没有”。

  张敏向记者介绍,杨克忠曾与居委会签订了所谓的“长期使用该土地”的协议,这样所谓的“大项目”,竟然未办理任何的相关手续,而被有关部门多次叫停。

  令人匪夷所思是,方殿榜“慷慨解囊”以个人的名义将这块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将证交给杨克忠使用。

  “那证是方殿榜以自己的名义办下来的,拿给杨克忠用,那跟居委会签的协议,岂不是杨克忠就是挂了名,村书记自己跟自己签协议?”村民杨东洲说,“更可笑的是,“炼油厂”从建成到开工不足三个月,就莫名其妙的倒闭了”。

  上述问题,杨克忠本人并不否认。他表示,当初建厂房时,一度被有关部门叫停,无奈之下,找到村支书方殿榜,后来,他帮我弄来这个证。

  “炼油厂”华丽变身“门面房”

  “炼油厂”倒闭后,土地并未“重新发包”,而被杨克忠沿着路边盖成了一排门面。

  


  “炼油厂”原址现排排门面房

  村民纷纷向记者表示,杨克忠因资金问题尚有部分地方还没盖上,多次被我们制止,他就是拿着这两个“手续”作为“依据”。

  在村民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发证时间为:2000年7月25日填发,土地使用者为“方殿榜”,用地面积为:1322平方,用途:“油厂”。

  记者还注意到“承包合同”中,马街居委会作为甲方,办厂所用土地定性是“荒废洼地”,并给杨克忠“长期管理使用”,承包费用为27600元,无时间上的约定。且村支书方殿榜作为证明人签字按有指印。

  随后,记者找到到了早年参与分地的一位退休老会计李洪新,了解杨克忠建“炼油厂”占地一事,84岁高龄的他,言语中手指直抖,他向记者证实,当时居委会占地建厂的确存在“偷换概念”将一些地归纳为“荒地”来弄,他的地也包括在内。

  杨克忠本人坦承“因为办厂经验不足才倒闭,租金还是要交,按长远不划算,后经商量,一次性买断,起初,并不知道这块地存在争议”。

  张敏等人为此多次向镇政府及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却迟迟未见回应。

  据张敏回忆,2006年,现任村支书方耀武(方殿榜之子)曾私下找到张敏试图调解,并提议将一队或二队的地找一块弥补她,张敏以“自己是四队村民,种了别队的地,怕以后引起纷争”而给予拒绝。

  查找承包证详单被拘

  过去,张敏始终以个人的承包地被马街居委会非法侵占长期上访,终于在2015年4月20日,在安徽省巡视组来阜南时,于6月5日收到了方集镇的答复意见书。

  在答复意见书中,镇政府以张敏的承包证中所含具体地块标注不清为由进行重新量地,并将张敏办理过的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房屋面积也丈量其中,连同诉求地合计为3.45亩,以超出其2.8亩地为“依据”,认定明显有一处土地不应是其家庭承包土地,随后,认定诉求地块1.2亩,实际为0.72亩,最后调查后作出结论,抛除诉求地,基本和土地经营权证书登记土地面积吻合,“炼油厂”所在地并非张敏的承包地。

  在咨询律师后,张敏转变了思路,以举报杨克忠借开建“炼油厂”之名与村支书权钱交易,进行非法圈地,无任何相关手续搞开发门面房,系违法建筑,理应予以拆除,向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

  张敏介绍,6月30日,她来到方集镇农经站提出查找自家承包证详单,该站长向一位名叫刘侠的工作人员请示后,迅速离开现场,刘侠以“镇政府已经处理好了为由”不给查询。

  “一份信访答复意见,怎么就定性了事情处理完结”,张敏说,“我感觉刘侠是在刁难自己,两人之间发生口水仗,并无肢体接触,事后,方集镇派出所以“侮辱”罪给予我治安拘留三日”。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透露,“拘留并非派出所本意,而是方集镇领导执意至此,现任书记张国良之所以对于该事避重就轻,与马街村支书方殿虎关系甚好不无关系”。

  在国土部门投诉期间,工作人员告诉张敏,方殿榜的证件并不符合发证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明确指出“不得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经查证,方殿榜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国土部门并未进行登记和备案,以该证作为建房的相关手续,更是毫无法律依据。

  据一位市国土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在2000年时,我们当地曾下发过规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登记发证问题的通知,并告知在15日上报国土部门登记,不然视为无效证件,村支书以个人名义办理该证给他人使用更不具合法性。

  百度检索中记者发现,方集镇司法所张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于村民所争议的“炼油厂”所在地,的确属于多家村民,政府没有具体执法权,没有强制性的手段,需要经多部门联动才行。(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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