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诉发帖:崔艳玲 身份证:130425198102040324 电话151004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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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帅已经是22岁的成年男子,韩XX才是不到13岁的幼女,张帅强奸13岁的幼女韩XX的时间要过去四个月了,河北大名县公安局尚未对涉嫌强奸幼女的张帅采取强制措施。
我是被张帅强奸的幼女的母亲,我冒冒着女儿身败名裂的巨大痛苦实名控告,希望大名县公安局早日下定决心将凶手绳之以法,给我女儿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公道。
22岁的张帅强奸13岁的幼女
我的女儿在2002年1月出生,户籍等各种档案资料都证实了这一点。
我们指控为强奸犯的张帅出生于1981年2月14日,公安户籍等档案证实了他的年纪没有任何差错。
22岁的张帅通过微信聊天结识控告人后,产生了强奸我女儿的年头并付诸行动。
2015年农历3月20日下午6时许,精心策划的张帅从河北大名县杨桥镇南马头村南驾车将我女儿韩XX接至大名县城,两人共同吃过晚饭后,不顾韩XX的反对,强行将其带到大名县污水处理厂宿舍住宿。
就在污水处理厂的宿舍中,张帅强行将韩XX留宿一夜,并向我女儿伸出了魔爪。
22岁的张帅强奸13岁的幼女之后,我们唯有向大名县公安局报案,按照常理来讲,张帅一定会因涉嫌强奸幼女被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有人为张帅开脱希望我女儿不是13岁
我们得知年仅13岁的女儿被强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具有案件管辖权的大名县公安局 派出所将张帅移交给刑警队处理。
我们以为强奸幼女的张帅会被送进看守所去了,谁知,在我们瞠目结舌中,大名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却把刑事案件办成行政案件,仅仅对张帅行政拘留15天后放人。
强奸幼女为何变成行政拘留的案件了?
当张帅被行政拘留之后,遭受暴力强奸的韩XX的视力和听力受阻,眼睛看不清东西,耳朵也听不清声音,且头晕目眩,身心受到了难以形容的伤害。
大名县公安局 派出所本该收集张帅的资料,但他们却对我女儿的年龄发生兴趣,一直找证据,千方百计寻找能够证明孩子最好能在14岁以上的蛛丝马迹,并多方求证。还到村里调查接生婆,来证实孩子的生辰。
我女儿被强奸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啥公安局不去处理强奸犯张帅,而是千方百计去调查韩XX的年龄呢?
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张帅的背后是不是存在什么高人,张帅是不是在公安机关有什么保护伞,等等一切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张帅强奸13岁的幼女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事实上他仅仅是在拘留所度过15天之后一直逍遥法外。
难道大名县许可强奸幼女不犯罪吗?
目前,远未从被强奸的深渊中挣扎出来的韩XX依然生活在无边无际的恐惧之中,整日以泪洗面,足不出户,情绪极其不稳定,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
“妈,我现在还是个女孩子,被那个畜生诱骗奸淫了,我该怎么出门呀,别人会怎么看我呀,以后谁还娶我呀?我觉得自己没脸活啦,还是让我死了吧,一死百了……”。
听着女儿疯了一般的嘶喊,我心如刀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案发时,控告人刚满13周岁,尚属幼女,被控告人张帅与控告人韩xx发生性关系后,不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不论是否违反控告人意愿,均应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22岁的张帅的奸淫13岁幼女的行为给韩XX带来了沉重的伤害,难道在大名县强奸幼女可以不受到刑事追究?难道大名县公安局要达到韩XX的年纪篡改为14岁才心甘?
我们问问大名县的领导,22岁的男人强奸13岁的幼女触犯刑法没有?
我们对照刑法规定,22岁的男人强奸幼女,是行政处罚还是提请逮捕送交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