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福建省平潭县苏澳镇五一村农民吴运惠(项目工程承包人)致函媒体反映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子公司——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外建,其前身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拖欠其包括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在内的各种款项2456.8万余元(不包括工程完成后的利息)。十年多来,经无数次催讨,至今不还,导致其倾家荡产,生活难以为继。
在一份题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报告》的反映材料中,吴运惠陈述了事情经过:
2002年,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在广东中标双和公路彩虹岭隧道工程,遂转包给福建省隧道工程总公司(现更名为福建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当年12月5日,福建省隧道工程总公司授权委托吴运惠与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双和公路彩虹岭隧道II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外建项目部),签定《双和公路彩虹岭隧道工程(里程K17+350-K19+650)施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承包中外建项目部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双和公路彩虹岭隧道工程出口段主洞工程。由福建省隧道工程总公司包工包料,合同约定主洞2003年元月5日前开挖,平洞2003年12月25日前开挖,开挖工期21个月。合同签定后,吴运惠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向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002年12月初,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由于业主和中外建项目部的原因,主洞工程到2003年7月6日才通知开工,平洞工程到2003年3月28日才通知开工,给吴运惠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2004年9月10日,吴运惠组织的施工队完成了工程施工,并将工程机械设备及材料共计107.5万余元转让给中外建项目部。中外建及其项目部至今不与吴运惠进行工程结算。
经初步核算,目前中外建欠款项目如下:1、工程款1906.8万余元;2、履约保证金100万元;3、转让的机械、材料款107.5万余元;4、农民工工资46.5万余元;5、中外建公司违反合同延误开工时间造成投资利息损失以及误工补偿296.5万余元。
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尚欠吴运惠工程款2456.8万余元,不包括工程完成后的利息。至今利息共计:2456.8万余元×1.5%月利息=36.8万余元×130个月=4790.76万元。
由于该工程是分包工程,即:由个人组织的施工队完成。上述所欠款项中全部属于个人投资款,即属于农民工工资。由于中外建不偿还吴运惠工程款,也导致吴运惠无法偿还参与工程施工的农民工工资。
2014年4月份,吴运惠又与中外建总裁焦某刚通电话,焦某刚说此事交给薛书记协调解决。吴运惠与薛书记沟通此事,薛书记说:“你把全部资料复印一套给我寄过来。”吴运惠很快将全部资料一并寄去,但事情依然没有结果。
2014年8月13日下午,吴运惠再次来到位于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A座的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公司领导避而不见。后来,一位女秘书直接与焦某刚总裁通电话,约定8月18日下午3点见面协调此事。8月18日下午3点,吴运惠准时来到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可一直等到下午5点,仍不见焦某刚的踪影。
2014年9月19日上午,吴运惠的妻子等人去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理论此事,到处找领导,难得找到焦某刚的办公室。吴运惠的妻子知道焦某刚在办公室,要进焦的办公室,却遭到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某等人的殴打。吴运惠的妻子被打的两次摔倒在地。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也遭到李某等人的殴打。焦某刚站在办公室看着其手下打人,一句话都不说。
2014年10月15日,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称:“本公司承诺2014年10月17日之前,针对贵公司在2002年12月5日双和公路彩虹岭隧道问题进行解决。如果有依据证明不欠款和欠款的数额小于680万元,则按依据协商解决;如果没有依据,我公司就按照福建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吴运惠提供的依据审查后认可,进行结算。10月17日,如果协商数额大于680万元,则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给福建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680万元。”此后,吴运惠依约前往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要求兑现承诺,公司领导再次避而不见。加盖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大红印章的《承诺书》成为一纸空文。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外建)的前身——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建设企业;1999年,公司与建设部脱钩,成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的子公司;2010年12月30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改制设立“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9号外文大厦A座803室,电话:010-88820511,传真:010-88820726,邮编:100089。
“十年多来,由于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欠款不还,导致我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债权人天天上门逼债,造成地方不安宁。不少债权人还向法院起诉。现在,我一家衣食无着,家庭状况凄凉。”吴运惠说,希望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诚信经营,尽快偿还欠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来源:法制报道 作者:吴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