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环保部副部长12年后,潘岳迎来新任命。环保部8月4日发布: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任环保部党组副书记。这是自2007年祝光耀卸任该职后,时隔8年再有继任者。(8月5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潘岳副部长成功转任环保部党组副书记,环保部党组副书记8年“空城计”终于“完美”谢幕。在人们的眼里,这也许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事任命,但笔者却坚信,这是环保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环保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措施,值得点赞。 从严治党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作风。从严治党就要严管干部,就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铸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钢班子”、“铁队伍”。从严治党,也是环保部党组责无旁贷的本职工作、分内事。虽然环保部有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对党务、行政工作的“一肩挑”。但是,一来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环保部,不可避免地要承担更多环保行政职能,从而影响党建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来作为清华大学校长“出生”的陈吉宁来说,更多的是其学者型官员的闪光一面,环保行政工作应该是轻车熟路的,党务工作未必就能驾轻就熟。所以,有一名专职党组副书记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绝对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抓党风廉政建设,比起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来说,党组更是责无旁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的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的渎职。过去,人们曾“一致”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检组)的“专利”,党委(党组)责任不大,出了违法违纪问题就拿纪委(纪检组)试问,党委(党组)大多都“金蝉脱壳”了。因此,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被误认为是环保部纪检组的“独角戏”,环保部党组可以“全权”委托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在,一切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环保部党组副书记8年后再次“回归”,自然是众望所归,对于环保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环保系统“苍蝇”乱舞。比如,江苏扬州环保局长金秋芬被查,环保部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王盘璞被查,2013年安徽省立案侦查了环保资金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3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人,处级领导干部20人,等等。而且,环保系统“老虎”也有现身,7月30日查处了前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这些都表明,环保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刻不容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加强。所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转任党组副书记,填补党组副书记8年的空缺,是明智之举。而且,搭档了三任环保部长的副部长潘岳,可谓见多识广,资历深厚,完全能够履行好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当然,要搞好环保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充分发挥也不可偏废。只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比翼双飞,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才能更加环保。 为增强环保部纪检组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环保部也可借鉴湖北省委规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位,不论资历先后,都排在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的成功作法,让纪检组的反腐倡廉和执纪问责更有战斗力。相信,只要环保部门党组和纪检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定会实现双丰收,消除环保系统“雾霾”的“环保梦”一定能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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