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2015年第17期刊发署名为仲祖一的文章《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9月1日舆论场)
不遵章守纪、不讲政治规矩的党员就是特殊党员。
特殊党员主要表现为党性不强。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纪律涣散;头脑中没有组织,行动上放任自流、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脱离群众,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执行组织决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阳奉阴违、讨价还价、乱评妄议;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秉公用权,而是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群众利益,背离党的宗旨,败坏了党的形象。
特殊党员源于封建官本位思想。他们入党前表现积极,也为党和人民做了一定的工作。入党后有的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官越做越大,慢慢地就滋生了特权思想,官升脾气涨,有的官不大,脾气却不小,不把干部群众放在眼里,把党章党纪抛在脑后,我是官,你们是兵儿,我是管你们的,我要谁管,谁能管我,谁敢管我,为所欲为,老子天下第一。这只能说明封建思想在特殊党员的脑袋中根深蒂固,他们把自己等同于一个封建官吏,忘掉了自己是人民勤务员的身份。
特殊党员违章违纪不加制止必然违法,违法不予追究必然犯罪。到那时,当初的同志就会变成罪人;特殊党员不遵守党纪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必然乱套;特殊党员的所作所为势必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这就等于破坏了我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特殊党员不遵章守纪、不讲政治规矩势必败坏党风、影响政风,也必然腐化民风和社会风气,党风、政风、民风、社会风气都被搞坏了,就要亡党亡国。
由此观之,特殊党员是败坏党风、政党腐败、亡党亡国的始作俑者,必须坚决杜绝并清除之。
中国共产党深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从它建党、执政那天开始,就从来不允许特殊党员的存在。早在中央苏区的谢步升、左祥云,抗战时期的黄克功,建国之初的刘青山、张子善,或是苏维埃政府主席,或曾有过赫赫战功,或是天津地委书记,不管位有多高,权有多重,功有多大,只要违法犯罪,就决不姑息,依法论处,执行枪决。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跨入新世纪后的新时期,中共也从未放弃、从未放松、从未纵容过腐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重拳出击,打老虎,拍苍蝇,不设限、不封顶,一大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坠入天网。远的不说,仅去年一年就查出周永康、薄熙来等28名省部级高官,今年又查处了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党,“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严厉查处下到基层,上至中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事实有力地证明,党内绝无腐败分子藏身之地,绝无特殊党员容身之所。
全体共产党员务必严守党章底线,严守党纪和政治规矩,自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