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沈阳铁西建设大路与爱工街路口广场,一火锅店的员工跪地磕头,高喊“感谢老总,给我工作!” 引起围观市民反感、愤怒。(9月10日《辽沈晚报》) 领导不是天和地,更不是父母,没有必要跪。在中国,跪天跪地跪父母,都是感谢其养育之恩,除此之外,没必要为其下跪。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依我看,女儿膝下照样有黄金。这黄金就是尊严,就是气节。在强敌入侵时,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就是民族气节。新一届党中央曾提出让中国人活得有尊严。什么是有尊严?国家强盛,不受欺负,国民有素质、有修养、有气质,无论走遍异国他乡、五洲四海,外国人见到中国人都竖大拇指,这是尊严;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凭双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换取报酬,自立自强,这是尊严。反之,四肢健全能劳动却乞求,或从事欺骗、偷盗、抢劫、卖淫等蝇营狗苟之事,便是耻辱,更谈不上尊严。火锅店员工是来工作的,是凭双手劳动吃饭,不是来乞求施舍,用不着给老总们下跪。 企业老总自比员工的衣食父母,有些大言不惭。谁都知道,一个企业的兴衰,是员工们干出来的,不是一两个老总吹出来的,老总应该把员工看作是衣食父母才对。故聪明的老总提的是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好企业。因为再聪明、再能干的老总没有广大员工团结一心、奋发努力,企业也是办不好的。不可否认,企业老总的科学决策、投资兴建、拓展业务也是相当重要的。鉴于此,我们倡导员工要尊重领导、勤奋工作,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理念。由此看来,尊重、感谢应是相互的,不存在谁贵谁贱,谁向谁下跪的问题。 沈阳铁西火锅店在广场举行员工给老总下跪仪式,哗众取宠,属于商业炒作,追求的是广告效应。现在有的企业为了扩大其影响,不惜花重金在报刊、电视台打广告,而这些广告往往销售的是干货,可以邮寄快递。像火锅这一类的餐饮业,顾客大多是本市和周边市县的群众,所以用某种活动、仪式打广告,效益来得更为直接,还能省下一大笔广告费,故很受老总们青睐。 要求员工为领导下跪是对员工的羞辱,是对其人格的侮辱,是一种违法行为。要员工下跪,是对他们的歧视,这会给员工造成低人一等的感觉,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相反,会使他们感到羞辱、忧虑和恐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寡,人权是平等的,人格理应受到同等尊重。沈阳铁西火锅店要员工向领导下跪显然侵犯了人权,侮辱他人人格,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老总应向员工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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