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合法拆迁手续、未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的一家民营企业——湖北忠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遭遇强拆,损失惨重。5年来,业主胡素兰为此多方申诉,至今无果,自身反而遭到不公正对待。目前身患脑癌、甲状腺癌在京就医的她,受到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阻扰,无法治疗。目前,病情日益加重的胡素兰流落异乡,度日如年,痛苦不堪,恳请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使问题尽快得以解决。
在向媒体提交的多份反映材料中,胡素兰陈述了事情的经过:
2001年11月3日,胡素兰合法购得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原团城山开发区)袁家畈社区陈家老屋31号的一家豆腐厂,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胡素兰在此处临街门面经营肖铺加油站、楚味道饭庄、汽车维修及补胎,后成立湖北忠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包括有生产车间及办公室),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等项业务。
2011年春节过后,袁家畈社区的工作人员到胡素兰家通知拆迁一事,因为之前也曾多次说过拆迁的事,胡素兰并未当真,仍继续经营自己的生意。但是袁家畈社区的工作人员等胡素兰离开家后,竟然闯进胡素兰家乱砸乱打,后来甚至砌砖将其房屋围住,门口堆满沙子,阻碍通行。
2011年7月的一天,胡素兰外出办事,袁家畈社区、黄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团城山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人砸毁了胡素兰房子的后半部分。无奈之下,胡素兰前往北京反映诉求,袁家畈社区的工作人员跟随到京,将胡素兰劝回,就拆迁补偿问题与胡素兰协商了一次。
2011年11月,也是趁胡素兰出门办事期间,袁家畈社区工作人员将十多台车停在胡素兰家门口,阻止胡素兰进去。袁家畈社区妇联主任丁某某上来拉扯胡素兰的头发,甚至说“打的就是你”。很多人围着胡素兰,现场还在进行拆迁作业,价值几十万的家具、衣服及各种杂物被四处乱丢。
胡素兰整日在家以泪洗面,之后找到老家亲戚,跟5位老人一同,第二次去,北京反映诉求。袁家畈社区的工作人员与驻京人员将胡素兰遣返回黄石,却并没让其回家,而是将其带去了美尔雅小学警务室,一位叫尹某某的男子上前抢走胡素兰的手机和包,争夺间将胡素兰推倒在地,之后几名男子对胡素兰进行殴打,造成其浑身是伤。后被拘留十天。
从拘留所回来后,胡素兰时常处于神志恍惚的状态,怀疑有人跟踪监视自己,经常感到非常害怕,时刻处在惊恐中,害怕有人对其施暴,不敢出门。家人将胡素兰送到精神病院,当时其情绪非常激动。后来,胡素兰的情绪一直不稳定,时好时坏。2012年5月,家人半哄半骗将胡素兰送至精神病院,直到2013年病情才稳定些。
病情稳定些的时候,家人告诉胡素兰,团城山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给了她9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胡素兰去银行查账时发现已经没有钱了,信用卡透支了几十万元,家里金银首饰玉器也没有了,然而为了治病胡素兰已经欠债100多万元。胡素兰多次找到团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某某反映情况,张某某则一直强调给胡素兰的已经很多。
2014年,胡素兰多次找到团城山街道办事处、下陆区信访办、黄石市信访办反映拆迁问题,但均被告知此事已“冻结”了。胡素兰为此每天失眠,7月份的时候到湖北省信访办反映诉求,仍然没有得到回音,无奈之下胡素兰再次去了北京。下陆区信访局的江局长承诺回来同胡素兰详细谈清问题,但胡素兰回到黄石后,又被拘留了十天。当时,胡素兰刚刚洗胃,身体十分虚弱。此后,胡素兰的精神再次崩溃,病情复发,住院一个多月才勉强稳定。
出院后,胡素兰痛定思痛,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团城山街道办事处百般阻挠,甚至通过黄石市司法局领导找到胡素兰的代理律师,要求其放弃代理。
2015年5月13日,胡素兰以“行政征收及补偿”为案由,向湖北黄石市下陆区法院递交被告黄石市政府起诉书。5月14日,下陆区法院通知要求胡素兰追加黄石经济开发区为第二被告,并履行了补充通知手续和笔录后,变更增加了被告。后来下陆区法院通知胡素兰再次变更分别起诉二被告,理由是诉黄石市政府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下陆区法院没有管理权。
7月31日,就胡素兰诉“黄石市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复议法定职责及行政其他”一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此后,该院认为对上述两家被诉单位应该分开起诉。
8月6日,胡素兰委托律师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呈交了一份关于诉黄石市政府和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案的《补充说明》。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的规定,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湖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根据黄石市“黄政办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我们确认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是副厅级具有一级政府性质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的规定,本案应该有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立案受理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规定,将本案作出审理。
目前由于胡素兰患有脑癌、甲状腺癌,每天头痛不能入睡,现需要救命的钱得好几十万元,然而其所有的资产被强行霸占,如今身无分文,还要抚养未成年的女儿,生活困难,举债度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制度属于一种行政行为,由市、县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直接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需要强制执行的,只能向法院申请。“我只是想要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得到一个合理合法的补偿。”胡素兰说,“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反复强调已经补偿我很多,但实际上是只是补偿我所有经营面积的一部分,“停产停业损失”等方面的补偿一分未赔!我现在住的是分不出去的一套还建房,为了治病负债一百多万元,所有还建房都作为欠款抵押出去了。银行欠款几十万元,目前已无力偿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竟然落得这样的结果。如果解决不了,我只有死路一条,我的一双儿女,请求政府给他们一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