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一民警在派出所门前用枪指向一名女子,并称‘打死你也白打’。” 9月21日,灵宝警方回应澎湃新闻,警方已对上述视频进行调查核实,将针对视频内容发布声明,目前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枪口始终要对准侵略者、暴恐分子和敌对分子。当侵略者、暴恐分子和敌对分子逞凶时,如果我们手中的枪未能及时举起,并毫不犹豫地消灭他们,人民就要遭殃。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1937年的卢沟桥事变、新疆的暴恐事件、昆明火车站的暴恐事件就是如此。
军人、警察手中的枪是用来保护人民的,枪口对着老百姓显然指错了方向。即使那位妇女有错,不讲道理,那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说理、引导、教育、批评的方式。就是违规、违法了,顶多带到派出所,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目的仍然是教育,以处罚促教育,以处罚达到教育之目的,不至于用枪。用枪口对准手无寸铁的普通妇女,这已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了。千不该,万不该,口无遮拦吐狂言:“打死你也白打”。你开枪打死侵略者、暴恐分子和敌对分子,那是英雄壮举,那是人民的功臣。可这是普通老百姓,手无寸铁的普通妇女,她是我们的同胞,怎么能轻易拔枪,将枪口对准自己人呢?如果枪走了火致人毙命,那是过失杀人罪;如果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开枪将其打死了,那是故意杀人罪。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都是天理。我们的军人、警察可一定要慎重用枪,枪口千万别指错了方向。
警察用枪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安部早在1999年10月9日就下发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公务用枪。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不得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也不得使用枪支。那位警察显然违反了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应该接受组织处分,深刻吸取教训,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