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9月29日 人民网) 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既要全覆盖,更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让建设的党组织名副其实。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水土相服。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其目的重在为社会组织服务,保证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为社会组织团结凝聚群众、建设先进文化和服务人才成长,最终是推动社会组织事业蓬勃发展。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自身业务素质,能为社会组织起到战斗堡垒作用,在工作中能提出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的建议,思想上既不能右,也不能左。对于选派的党组织书记在党建上要发挥其领头雁的作用,在业务上要配合社会组织负责人,防止党组织书记行政化,更要防止“门外汉”指挥内行。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明确责任。如何让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落地生根,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确保全覆盖,发挥其功效,需要各级党委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统一领导,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既要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也要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责任,更要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为各级党组织的管理部门,是《意见》的执行监督部门,理应为《意见》的落实负总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部门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具体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应为《意见》的落实负具体责任;社会组织党组织更应该为自身在社会组织中能否发挥作用、怎样发挥作用、发挥作用的成效负全责。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激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让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社会组织中发挥其功效,除至上而下的层层责任压力传导,更重要的是激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让社会组织志愿建设党组织,争先建设党组织,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社会组织党组织形式化。一方面给予社会组织一定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成功案例宣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让社会组织,特别是非公企业能够感受到党组织实实在在的先锋模范作用,感受到建立党组织后的明显优势。激发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原生动力,还需要上面施压与下面发力双向作用。 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只是第一步,让建设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政治核心作用,更好发挥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名副其实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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