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报道:《发改委:择校费成热点教育乱收费居投诉首位》,报道说:“国家发改委4月3日通报了去年全国价格举报情况,指出不执行‘三限’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等现象成为民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并且说教育乱收费在价格举报中6年有5年居首位。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举报问题已是多年顽疾,甚至是查了又犯、犯了再查,仅靠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需通过推进体制性改革根治”。
笔者关注教育收费的问题已经多年,所有禁令失灵的原因不仅是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物价部门开了口子,在规定的收费之外设定了合法多收费的项目,这是教育乱收费成为投诉首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择校的“三限”。“三限”是针对高中“择校”的问题,这个问题本来就是文不对题,高中是非义务教育,招生要通过统考,依据分数进行录取。而且公众基本一致公认这种录取方法是一种比较公平的办法,因此也就不应该再存在什么“择校”。教育部规定的“三限”确定高中招生在正常程序录取之外,又设定“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让一些成绩不够分数线的学生通过多收费招进重点高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带头破坏了高中招生以分数录取公平原则。今年教育部又要把这个“三限”推而广之,美其名曰:“配额制”,以此减轻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的压力,把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实行配额制,分配到各个初中。如果这种“配额制”不多收费,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如果背景还是“三限”,目的就要多收费。这种做法是教育部门把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转嫁成多收费。教育部规定了人数、分数、钱数。学校就会在限额之外规定自己的人数、分数和钱数。为什么每年招生时总会有家长苦苦哀求校长多收钱,因为有了多收钱入学的先例,因此这种多收费和乱收费就会屡禁不止。
高等院校招生中的“点招”,这几年几乎已经完全失去“点招”的初衷,实际已成为以钱买分的交易。一个点招生的收费少则几万,多则十万元以上。一所较大的学校一年点招收入可以多达数千万元之巨。“点招”收费现在既公开,又隐蔽。公开是这个收费是公开的,隐蔽是说这个收费都是以赞助费的形式,由中间人缴给学校,即便有人投诉,查无证据。这种收费自“北航事件”之后是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教育部每年都有禁令,如同废纸一张。“点招”收费也是破坏招生公平,和“三限”一样是把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转嫁成多收费。
教育乱收费的另一个渠道是教育主管部门自己在搞创收,譬如由各地自己印发的教辅教材成为学生不许购买的教材,其次是由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考试的收费,试卷费、阅卷费都是在“一费制”之外的收费,有的地方利用物价部门的权力把这些收费合法化,“一费制”实际上在许多地区已经名存实亡。
一些地区拒绝实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的调整,试图以增加对薄弱学校的投入解决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有的地方已经宣布今年小学招生也采取电脑派位。笔者感到这个问题非常棘手,电脑派位排不上,一定会产生派位之外的学生入学,这些学生又是需要交赞助费的。
幼儿教育的收费已经出现让人吃惊的地步,往往会比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高出一倍以上。幼儿园擅自设定各种特长班,让家长另外交钱。这些特长班的教育如同鸡肋,学了作用不大,不学又怕吃亏。以致幼儿园的收费会高于高等学校的收费。地方教育机关虽已做出规定,也在当地媒体向公众表示这种收费不合法,但是又不去查处,乃至这些不合法的收费大行其道。
教育行政机关,物价部门也检查收费情况,但是许多学校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检查来了是一套,检查一走照收不误。即便曝光,事后仍然照收不误。
特别应当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的收费情况,现在各地实行教育资源整合,大刀阔斧地进行撤并,目的如果是节省教育成本,那么势必就会增加农民子女上学的成本。现在西部一些农村设立的寄宿学校形成孩子上学家长忙——低年级学生家长陪读现象非常普遍,最终是家长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
治理教育乱收费如果要从“过推进体制性改革根治”,首先要废止高中招生的“三限”,以及高校招生的“点招”。这些实质上已经变成多收费的手段,而且越演越烈,因此一定要废止。这些问题不废止,实际上是教育机关在收费的问题上留了许多“活口子”,也是各地多收费与乱收费的借口。教育部要推行“配额制”务必不能多收费,只要多收费,就会有乱收费。
其次,增加教育的投入要有实际行动,钱要花到刀刃上,更不能投入多,浪费截流也多,地方政府不能让公办教育资源自己去寻求创收的途径来解决教育资金短缺的问题。投入资金办教育,教育兴国大计不是要让家长明白,政府的官员应当首先清楚,来不得叶公好龙,说一套做一套。要把“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当成一个政治问题,一个最大的政绩考核政府干部,促进整个教育健康迅速发展。对于查处的教育乱收费问题,除了处理当事的学校领导之外,教育行政机关也应当一起受处罚,不下这个决心,在现在的环境下,教育乱收费的问难题是难以彻底得到遏制。
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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