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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日报》维权 福建著名“赤脚律师”“二进宫”

文章来源:人民中国网  作者:范呼啸   2015-10-17

      纪斯尊,福建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的“赤脚律师”。熟悉他的人都叫他“老纪”。《南都周刊》一篇《寻找赤脚律师》的文章更令他蜚声在外。

    这个倔强而又略显天真的老头与共和国同龄。平日里,他专门替一些无权无势又状告无门的底层百姓做公民代理维权。可如今,他却因请《人民日报》帮福州仓山区失地农民曝光政府非法征地而又一次“进宫”了。这次,轮到他要别人替他维权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曾受过老纪多次维权帮助的福建长乐林女士对记者说,他早就提醒老纪,公安系统内部的朋友和她说过,老纪这个家伙净给找麻烦,政府部门对他已经恨得牙痒痒了,只要老纪有一点把柄,他们就会立马收拾他并让她不要和老纪来往。执拗的老纪听后虽然也明白自己的处境的危险,可依然执着地走在他替人维权的坎坷路上。

    2014年10月份开始,一些要找老纪帮助维权的人发现,老纪找不着了,失踪了。

    老纪单身一人,无儿无女。除了偶尔有和老家漳州的姐姐联系外,在福州并无亲人。他能去哪儿呢?后来,有人通过熟人在公安内部网上终于查到了老纪的下落,老纪被逮了,关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里,身陷囹圄。

    在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里,记者见到了老纪的辩护人林洪楠律师。林律师介绍说,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为纪斯尊做辩护了。上一次是2011年老纪因“自制”公民代理表格被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这是该罪名的最高上限。那个案件,在老纪向福州市中院上诉时,他和北京著名的刑辩律师刘晓原为老纪做辩护人。

    提起该案件,林律师至今仍不胜感慨,连说老纪太冤了,根本够不成刑事案的条件。只因为民请愿得罪当权者,受到打击报复。至于老纪这次“二进宫”,林律师说,去年(2014)10月14日,老纪在福州火车站准备前往北京时被福州市国保支队带走,于连江贵安宾馆软禁8天后移交仓山区公安局,后者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为由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老纪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4年11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作出榕公复终止字[2014]16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转送鼓楼区公安局,并对他实施了刑事拘留。2014年12月19日,鼓楼区检察院以纪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予以批捕。临近2015年春节,老纪在看守所进行绝食抗议。今年2月15日,鼓楼区公安局不知何原因,突然将其转送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公安局当天就转给市检察院。同一天,又从市公安局转给闽侯县公安局,闽侯县公安局又立马转送闽侯检察院。现在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这种令人“目不暇接”的移送,即使是从事了大半辈子法律工作的林洪楠律师也觉愕然。他分析说,一个不涉及嫌疑人犯罪地或居住地,不存在“管辖不明”谁审更为合适的问题,也不存在“争相管辖”或“互相推诿”的问题的案件,政法部门对其频繁移送,究竟意欲何为,不由得令人浮想联翩。

    林律师说,通过会见、阅卷和调查,他认为福州警方指控老纪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人民日报》2014年3月25日报道《如此征地太坑农》和评论文章《政府违法征地为何屡禁不止》,曝光了仓山区城门镇潘墩村三千多亩征地问题;二、2014年9月5日,老纪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审理潘墩村三村民上诉案(该案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2014年8月10日老纪到鼓楼区洪山法庭和群众一起在凤凰影院门前台阶上合影(前后不到两分钟);四、2014年8月11日,老纪听说国务院国土部派人到福建查办违反征地情况,替村民代写了有关违法征地材料,送到了福建国土厅;五、2014年7月22日,老纪到罗源法院旁听江智安案件一案的审理,并为其代书《书面陈述》。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福州警方还不惜费九牛二虎之力,从各处的监控视频中发现2014年9月省高院外老纪又曾现身,就据此推断院外聚集群众系纪斯尊所召集。可据后来调查了解,实际上是省高院执行局通知建瓯徐其发与当地供销社之间为三百五十七亩果园所发生纠纷一案请徐其发及其妻女和公民代理人老纪到省高院查询,随行陪同前往的还有建瓯法院的法官。高院外的上访民众和老纪没有任何关系,把他们和老纪联系在一起,只能让人觉得福州的公安机关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用心可谓良苦!最后经多次筛选后,福州市公安局榕(治)诉字(2015)0003号《起诉意见书》从中选出两项指控,一:2014年8月11日省国土资源厅前的访民、网民围堵事件,被指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二:2014年9月5日福州市中院审理潘墩村三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时将潘墩村民围观事件定为寻衅滋事罪。(老纪有参加旁听)该两起涉案访民、网民、村民被抓后凡签了息访息讼协议或按侦办人员要求交待了问题均已释放或取保候审。林律师认为,警方定罪定性的分水岭,就是签不签息访息讼协议和举报不举报纪斯尊,这严重违反《刑法》规定的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访民到国土资源厅上访,无非是想向国土部的领导反映“舆情”,仓山区失地农民上诉,老纪也只是到法院旁听而已,为何要对这些问题“上纲上线”,提升至刑事案件呢?

     老纪又一次站在了悬崖边。

    一个“赤脚律师”,一个为民请愿的普通公民,仅仅为了维护底层百姓最基本权益的而遭遇如此境地,谁能不说是现实与制度的悲哀呢?现实生活中,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很多正规的律师都不愿介入“民告官”的案件,更多的则是因为高昂的律师费用打不起“官司”,而“赤脚律师”恰恰填补了这其间的空白。假设,没有了这些“赤脚律师”,那么,弱势群体的最后一根稻草也随之消失了。这将是现今麻木社会更大的悲哀!

 

后记

   也许是天意吧,文章写了好多天都没发。今天,林洪楠律师来电说,老纪遭此噩运听说主要是当时人民日报刊登的报道《如此征地太坑农》和评论《违法征地屡禁不止》曝光了福州仓山非法征地一事。时任福建省省委副书记和省长的苏树林大为光火,要求狠狠整顿此事,尤其是请媒体来曝光的纪斯尊。如今,苏树林已被“双规”,但愿老纪能逢凶化吉吧!

 

链接:

如此征地太坑农

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0325/c164220-24727236.html

政府违规征地为何屡禁不止?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nb/2014-03-25/c_119933416.htm

 

 

编辑/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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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IP:117.25.1*  于2015-12-12  发表评论:
在此发表评论老纪是冤枉的,老纪连每周一聚的会员都不是,他只是为民喊冤的草民律师,我为纪斯尊喊冤!
IP:124.72.5*  于2015-12-12  发表评论:
纪斯尊好样的,我支持你!
IP:117.25.8*  于2015-10-22  发表评论:
感谢维护法律尊严的林洪楠律师!感谢所有关心福建维权和正义纪斯尊的朋友![抱拳][强][爱心]
网友:孙群  于2015-10-18  发表评论:
这老人挺可怜,为别人维权遭到报复了,为他呼吁一下:老纪,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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