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章丘市交通运输局气派的办公大楼
山东省济南市辖章丘市交通局,为达到垄断个体出租车市场,谋取小团体私利的目的,将全市163辆出租车的经营权先后多次倒卖,从中渔利,并不惜利用交通局工作人员的身份明抢暗夺,引发的哥强烈不满。
“章丘市交通局变着花样成立公司,利用执法权逼迫个体出租车司机挂靠,致使出租车司机都找不到‘婆家’,缴纳的‘份子钱’却与日俱增。”日前,的哥张玉杰向媒体投诉,并公开了全部证据。
200万元倒卖个体出租车经营权
据张玉杰反映,章丘市原有个体出租车163辆,都持有交通局办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向交通局缴纳管理费,使用性质均为个体。
2001年下半年,章丘市成立明众出租车公司,交通局规定,新增出租车必须挂靠在明众公司,向明众公司缴纳管理费,但出租车性质仍为个体。
2003年,章丘市交通运输局注册成立了章丘市宏运出租车公司,为垄断全市出租车市场,宏运公司以交通局的名义下发通知,以不挂靠在该公司就不予年审相要挟,强迫出租车挂靠。后来,章丘市交通局与章丘市明众交运有限责任公司暗箱操作,双方签订了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协议,由明众公司向章丘市交通局支付200万元转让费,交通局则把原挂靠在宏运公司的163台个体出租车整体转让给明众公司。
接着,在时任章丘市交通局局长王维亮的操作下,章丘市交通局或独资、或参股,相继注册成立了若干公司,变着花样买卖个体出租车经营权。
2008年4月28日,章丘市交通局出资成立章丘市广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章丘市交通局副局长冉祥宝。
2009年3月23日,章丘市广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成立,章丘市交通局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
2009年4月1日,章丘市交通局出资成立了章丘市迅捷运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章丘市交通局出租办主任刘晓东。
2010年1月4日,章丘市迅捷公司与淄博市大众出租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章丘市民生交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军。
就这样,章丘市交通局与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一些列公司一起瓜分了个体出租车的经营权,也使众多“的哥”“找不着北”:不知道到底谁是自己的“婆家”。
同时,在章丘市交通局的操纵下,他们疯狂掠夺个体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果实,“份子钱”由过去的每月150元,猛涨到每月4000元左右,出租车司机不堪重负。
2009年11月15日,章丘市交通局在向章丘市财政局关于相关公司产权变更的请示中承认,广通综合服务公司和广通汽车出租公司,为交通局局属个人名称的股份制公司。
2012年9月12日,章丘市交通局在回复张玉杰网络咨询中,既承认了接受明众公司200万元转让费的事实,也为其成立公司的合法性狡辩,声称公司经过了章丘市政府批准,财政局同意,工商局注册登记,“其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管理经营是完全合法的。”
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以国办法(1993)17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7条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75条都规定,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业务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章丘市交通局明目张胆的成立众多公司,并且由局领导或干部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合法性何在?
张玉杰认为,章丘市交通局之所以顶风而上,就是把全市出租车市场当场了“香饽饽”,不愿意舍弃这块“唐僧肉”,以达到其垄断出租车市场,从中渔利的目的。
章丘市的规定大于法
2006年12月31日,的哥张玉杰驾驶的车牌号为鲁A67004的个体出租车经营未到期,其《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被章丘市交通局强制作废。
据张玉杰介绍,2004年6月30日,章丘市交通局出台《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年限问题的规定》:出租车自挂牌之日起满6年退出客运出租市场。2006年,为达到强制挂靠的目的,章丘市交通局以该规定为依据,通知张玉杰到挂靠公司办理换车等手续,但张玉杰所驾驶的鲁A67004的出租车《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已经审验至2007年8月6日。2007年2月7日,张玉杰看到章丘市交通局在当地报纸刊登的《通知》,其出租车被强行退出客运出租市场。
原国家经贸委1997年7月31日,曾以456号文件的形式,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规定: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
张玉杰所驾驶的鲁A67004的出租车停运后,他多次到各级政府上访,但问题迟迟未能解决。2014年1月18日,就该车的处理问题,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和章丘市广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终于与张玉杰达成了一份“长期有效”的协议,三方对该车停运损失、张玉杰的维权成本,以及购车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统一了意见。但是,据张玉杰介绍,在该协议签署后,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健拒不履行。
为了生存,张玉杰又于2007年年底购买了鲁A3N013个体出租车,经营五年后,其出租车客运许可证再度被章丘市交通局强行作废,令其购置新车,挂靠出租车公司。
2010年1月2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以第64号公告,发布《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其中第8条明确规定: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
张玉杰说:“对国家及省里的法规,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出租办主任刘晓东并不认可,他说,‘国家的法律咱不适用,山东省的法律咱也不适用,咱章丘有出租车管理办法。’”
因张玉杰所驾驶的出租车系从他人手中购置,车辆行驶证已经过户变更,而《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变更却遇到阻力。
2010年1月28日,《章丘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出台,其中第14条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过户时,应当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发证机关,重新办理新的道路运输证。随后,张玉杰按照这一规定,向交通局提出变更道路运输证申请,但是,交通局却让其到章丘市民生交运公司办理重新承租车辆手续,再次演绎其违规的行政行为。
交通稽查人员查扣张玉杰出租车现场
章丘市交通局的刁难和违规行为,遭到张玉杰有法有据的抵制,但是,2014年7月12日,章丘市交通局稽查人员,以“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将张玉杰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查扣,至今仍停放在交通局内。
查扣鲁A3N013出租车之后发生的事情极具戏剧化:2014年7月12日被查扣;7月13日送来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7月21日发给他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8000元的处罚;8月8日,收到《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通知书》;同日,又接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说“发现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程序存在瑕疵”;9月3日,又接到交通局作出的《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张玉杰说:“就这件事,来来回回公文折腾好多次,我都记不清有多少了,把我弄糊涂了,也不知道该按照那个文件去做。交通局的公文如此随意满天飞,可见他们的工作态度如何了。”
就张玉杰反映的事实,曾引起济南电视台等媒体的关注。与张玉杰相同命运的一位司机,还将章丘市交通局告上法庭,讨还个体出租车经营权,法院三次判决,交通局三次败诉。同时张玉杰也提出,要求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从2006年剥夺其出租车经营权之日算起,赔偿经济损失并恢复其个体出租车经营权。
但是,媒体曝光也好,法院判决也罢,章丘市交通局装聋作哑,就是不买账,仍然在其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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