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裁判文书,想要从里面搜寻有用的信息。其实,我也说不清楚自己想要找寻什么。听同事说起今天是重阳节,才想起早上食堂为什么吃糍粑。看着窗外薄雾环绕的群山,想起了他乡的父母。把思绪拉回来,手恰好定格在了一起赡养纠纷案的判决书上。 这是一起耄耋老人控诉自己五个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民事案件。原告陈某、张某诉称:两人共同生育五个儿子,年近八十的他们单独生活,现体弱多病,基本失去了生活能力。曾多次与五个儿子提出赡养要求,但均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五个儿子诉至法庭。 经了解,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对原告的五个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能调解双方的矛盾,但做出多番努力后仍未能实现。最终,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判决原告的五个儿子,每人每月分别给付原告赡养费各100元;原告自判决后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去医疗保险报销外,由五被告平均分担。 一口气读完判决书,我不停的问自己,究竟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狠心,自己的父母都不赡养。我想了千万种理由,又一一否决这千万种借口。“羊有跪乳之恩,鸭有反哺之义”,更何况是父母倾尽一生、含辛茹苦养育成人的子女。 我想问你:是谁,为你的成长而付出?是谁,为你的淘气而忍辱?是谁,在你生病时日夜守护?是谁,为你的努力而欣慰?是谁,为你的进步而高兴?是谁,在你外出时叮咛嘱咐,在屋檐下翘首期盼你的归来? 亲爱的孩子,不要忘记,赋予你生命、把你带来这世界我;不要忘记,曾经花很长时间,教会你用筷子、用汤勺吃东西的我;不要忘记,教会你穿衣服、扣扣子、系鞋带的我;不要忘记,教会你说第一句、唱第一首歌的父我。如今,无情的岁月让我老去,或许我再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但是我仍有一颗爱你的赤诚之心。其实,我并不害怕老去,而是怕你还没长大。 当岁月的银丝布满了我的头上,脸上满是定居的皱纹,佝偻的身躯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上需要照料、经济上需要供养、精神上需要慰藉、身体上需要照顾的时候,请你像我抚育你一样,扶育我。就像我当年握着你的手一样,握紧我的手,陪我慢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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