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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患儿父母多次问询医生无果 患儿死亡母亲跳楼

文章来源:  作者:  2007-04-16

患儿父母不断问询,竟没有引起当值医生丝毫重视,终致患儿死亡;丧子心痛的母亲随后也在该院跳楼身亡。面对接踵而至的悲剧,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却避谈责任

 

河南一患儿父母多次问询医生无果 

患儿死亡母亲跳楼

“找了大夫四次,他都没当回事”

 

记者 李建明  吴纪攀
 
 

  3月22日,王道忠夫妇抱着6个月大的儿子到郑州求医时,满怀希望;4月13日,当王道忠再回到河南省柘城县的家中时,身边已经没有了妻儿,行李中却多了两份死亡证明书――母子俩的生命相继在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终止。

  “两日之内我痛失两位亲人。孩子的死是由于医生疏于职守、延误病情所致,院方有直接的过错;如果不是院方态度冷漠,拖延处理,大人的跳楼身亡,也可以避免。”难掩巨痛,王道忠决心为他们讨还公道。

  患儿垂危,值班医生没当回事

  王道忠和妻子李爱芝都是柘城县申桥乡当地小学的教师。由于妻子患有妇科病,他们结婚6年才育有一子,不幸的是,儿子王乐涵出生时被发现为“先天无肛”。夫妇俩随即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又名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郑大三附院”)求医。“因孩子太小,造瘘手术要等到半岁时才能做。”

  3月22日,半年期到,王道忠夫妇再次来到郑大三附院。该院的护理记录单显示,22日患儿入院,29日行造瘘手术,随后进入重症监护室,直到4月4日前,患儿体温、脉搏、呼吸等体征指标一直正常。4日下午4时,“患儿呼吸急促,面色潮红,测体温39度”。此后至8日凌晨患儿突然死亡,患儿体温都在38.4度。

  “我们连找了大夫四次,他都没有把我孩子的病当回事儿。”王道忠向记者含泪讲述了值班医生失职终致儿子不治而亡的过程。

  “4月7日晚6点多,我感觉孩子手脚发凉,却没能找到值班医生吴学军。8时许,吴解释说这是正常的,让用热水擦擦孩子的脑门和腋窝。我们按医嘱照办,但没见效果。两小时后,我再次找到吴学军,又让我用热水瓶放在孩子的手脚下暖暖。约12时,我抱着孩子让吴大夫查看病情,他没有采取任何医疗器具,告诉我孩子心跳呼吸正常、精神面貌好,没有生命危险的征兆。然而,回到病房不久,我发觉孩子已经没有呼吸了,吴学军这才紧张起来,直到凌晨1点30分,抢救无效,临床宣布孩子死亡。”

  王乐涵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对“发病至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标明为“5小时”。记者随后在有关院方记录中也印证了王道忠的说法。4月8日,郑大三附院医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新在该院医疗投诉登记本上写道:“4月7日晚患儿体温低,家属四次找值班医生,抱着患儿到值班室,值班医生未处理。”下面附有吴学军本人“以上情况属实”的签字以及主治医生陈琦的签名。

  不堪丧子之痛

  妻子跳楼紧随而去

  孩子出事后,李爱芝除了以泪洗面,一整天茶水未进,不言不语。“把孩子的衣服在太平间门口烧了。”这是她给丈夫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4月9日凌晨3时50分许,住在病房楼八楼的李爱芝说要去卫生间,又以要手纸为由支开丈夫。待王道忠回来,妻子已经爬上窗户,两条腿迈了出去。“我上前抓住她的胳膊,但她已往下坠,根本拉不住。”妻子从他手里滑落的瞬间,王道忠心如刀绞。

  王道忠和另一名值班医生在楼下找到李爱芝。让他不解的是,事发后,该医院该及时出诊抢救,但他们等来的却是邻近一所医院的120医护人员。4时44分,李爱芝被宣告死亡。

  对于妻子之死,王道忠表示:“因为她以后不能再生育,这个孩子让她寄予厚望、费尽心血。她是身负丧子的痛苦和对院方的抗议才走上不归路的。”

  医院负责人:

  现在不谈责任问题

  据患方家属反映,王乐涵死亡事故发生后,郑大三附院医政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与主治医生均表示联系不上院领导,以致事发一天也未见有领导出面善后。王道忠岳父介绍说,直到4月9日上午,李爱芝跳楼事件发生后,该院主管医政工作的业务副院长王军等才代表院方与患方见面。但王副院长的态度不能让人接受,竟然表示“医方没有责任,只能赔偿金额二到三万元”。之后双方多次谈判都不欢而散,患方无奈之下决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

  4月13日,记者来到郑大三附院病房楼后李爱芝跳楼处,血迹已经清除殆尽,高空落下的玻璃渣仍然洒落一地。在病房楼八楼,记者询问多名医护人员,被告知王乐涵的主治医生陈琦开会去了,吴学军医生则自事发后已多日未来上班。

  记者随后在该院办公楼采访了王军副院长。针对两起死亡事故,王副院长均解释为“意外”。“母亲之死纯属一个意外。双方发生的争吵对她会有刺激,据说她跳楼时,手还扒着窗户,说明她并不想死。对于孩子,并不是没作处理,用热水擦、热水瓶暖都是处理方法,这还是个意外,只是医生的反应没有跟上来。”

  卫生部部长高强近日在医院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医政工作的责任重于泰山。”

  说到责任,该负责人一再表示,现在不谈责任问题,将来由医疗鉴定来说。此外,王副院长坦承:“当初赔偿二三万元是我说的,双方总有个拉锯的过程,我当然要从一个基数谈起。”

  据了解,目前患方已委托律师着手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市场报》 (2007-04-16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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