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全国第16个“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而这个年头,与“土地”相关的人与事都不太平。从5月29日“国十五条”出台至今,与“土地”相关的事件出现在公众眼界的逐渐多了起来,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到首创刘晓光接受调查到近日福州的“土地廉政风暴”再到坊间总是传播着某某谁谁被“双规”的信息,一下子,“土地”像个咒语,预示着一场狂风骤雨的来临。
这场风暴以全国房价疯涨为导火索,从此廉政风暴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一是违法必究,未来这段时间肯定在全国各省市会有更多与土地相关的人员受到审查;二是健全土地相关的法规,如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分配制度等。
“国六条”出台时,许多人都轻视了这“六条真言”,更有人认为这又是“中国式”的政策,只有空洞的口号,但当时某国营企业房地产开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场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中央是要开始动真格的了。”在这位经历过土地管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时代的负责人心里,他洞察了一切,“土地问题”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地方政府。有数据显示,1999年至2005年,中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而几乎所有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都与某些地方政府密切相关。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显示,“今年头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上升了近20%。”土地腐败的温床在哪里?土地腐败的“土壤”又是哪些?
从现实市场情况来看,批地权在中央和省政府,而卖地权实际上在县市政府,有些学者还研究出一种规律,那就是与“圈地热”或土地违法现象严重的周期与地方政府的换届时期吻合。
在土地的廉政风暴进行当中,有关学者预测,国家将推行相应的土地督察制度,对土地出让金的分配制度将有所改变。因为土地出让金均为地方政府可支配的“预算外收入”。日后这笔“预算外收入”的流向将有所改变:一是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按照比例上缴或提取作为城市廉租房基金,深圳落实“国十五条”的实施细则已有所体现,即深圳每年将全市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中。二是对每届政府或每年的土地出让金作一个长期规划,纳入政府的“常规预算”,不能让当届政府完全享有其任期内对所有土地出让金的支配权。(肖阳)